苏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导语 参保人员于每年申报缴费期内,持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办理本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手续.
办理对象
苏州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本市市区户籍、年满16周岁、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与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非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非在校学生、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中断缴费;未享受离退休金等各类社会养老保障待遇。以及在市区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于每年申报缴费期内,持以下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办理本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手续: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苏州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申请表》。
2.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审核后,打印《苏州市区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参保登记表(税务)》,涉及以前年度补缴的,还应打印《社会保险费征收通知单(税务)》。
3.居民养老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参保人员凭上述打印表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11月底前按税务部门指定的缴费方式(税银平台合作银行网点或在线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缴费标准:
ps:
政府代缴
符合参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低收入人员,政府按最低个人缴费标准为其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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