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金额

导语 符合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规定:对符合参保条件时距待遇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人员,应从2020年度起按年连续不间断缴费;符合参保条件时距待遇领取年龄15年以上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

  居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按月支付。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根据参保人员本市市区户籍累计年限、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所属年龄段确定,2021年1月1日 起按以下标准执行:

  (1)本市市区户籍累计年限满20年或缴费年限满15年的,每人每月590元;本市市区户籍累计年限不满20年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每人每月440元。

  (2)达到65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的,在上述第(1)项的基础上,分别按5元、10元、 20元、30元的标准增发(四个档次不可兼得)。

  (3)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在上述(1)、(2)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可加发1%。.

  参保人员当前为苏州市区户籍的,其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农村户籍年限,均可计入“本市市区户籍累计年限”。参保人员在年度内达到65、70、 75、 80周岁的,从次年1月份起按相应标准增发。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后确定,计发月数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规定执行(见下表)。

温馨提示:微信公众号搜索【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金】即可获取个人养老金线上开户流程,详细缴费指南,具体办理银行名单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