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吴江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补贴申领指南

导语 最高15万元!2021年度吴江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奖励申报开始啦!如何申报?哪些对象可以申报?要提交哪些材料?小编已经整理好这份申报攻略,快来看看吧!

  申报名额:

  本年度计划认定300名紧缺人才,其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不少于270名,重大项目配给人才不超过30名。

  申报时间:

  2022年6月15日至7月31日。

  申报单位范围:

  在吴江区工业互联网、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高端纺织、光电通信、先进材料、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以及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依法注册并独立核算的企业(非分支机构)、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单位可组织人员申报,优先保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含培育入库企业);

  2.上述重点产业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

  3.区级及以上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创办的企业;

  4.承担区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并经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认定的单位;

  5.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重点推荐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6.区镇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

  申报个人条件:

  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二级(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相应技能等级);人才在职在岗,所在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并签订有效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在吴江缴纳个人所得税。

  2.本人专业或职业技能符合《苏州市吴江区2021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或《苏州市吴江区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2021版)》。

  >>>吴江区2021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3.全日制本科生(中级职称人员、技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获得地市级表彰的高级技师以及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申报方式:

  申报入口:点击进入

  申报流程:单位、人才按要求完整填报单位及人员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即可。

  申报材料:

  ● 申报单位须提供

  1.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申请提高积分的须对应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企证书(公示文件无效);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吴江区入库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重点产业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需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中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2000万元,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须达到1000万元;财务审计报告需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并包含利润表);

  (3)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需提供吴江区级以上人才计划资助的证明文件,股东另须提供验资证明;

  (4)承担区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并经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认定的单位,需提供区发改部门出具的红头推荐文件;

  (5)区主管部门推荐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区镇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需提供推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正式推荐意见。

  ● 申请人须提供

  1.申报系统生成、打印的《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表》(现场审验时提供);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护照(中国内地居民提供身份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3.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与申报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5.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从2021年1月至今的参保证明(可在“江苏智慧人社”APP—“个人权益单”栏目下载“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图片原件,也可在“吴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微服务”—“个人权益单”下载);

  6.工资薪金证明材料,包括以下二类:

  (1)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吴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常用业务”—“纳税记录开具”—开具年月起止时间选择2021.01至2021.12—点击“生成纳税记录”);

  (2)个税APP上“收入纳税明细详情”(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常用业务”—“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纳税记录年度”选择2021年—“所得类型”选择“工资薪金”—点击“查询”,将每月收入纳税明细详情截图,单月截图如下,并统一按时间顺序制作为一张PDF文档)。

  7.其他加分项证明材料,如发明专利证书(排名前三)、国(境)外学历认证书、户口证明材料(落户吴江的提供)等。

  以上材料须在申报系统中扫描原件彩色扫描件。

  >>>吴江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认定程序(附奖励金额)

  其他事项:

  1.人才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购房补贴、薪酬奖励;入选更高级别人才计划的,需扣除原有区、镇两级财政已拨付的人才补贴金额。

  2.申请人及申请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现场审验申报材料和网络申报比对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应作书面说明。拒不说明的,视同虚假申报,取消申报资格;资助资金由受资助人所在单位代为发放。有截留、挪用资助资金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该单位申领政府各类人才资助的资格,追缴资助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3.受资助人离职即停止在原单位发放补贴,但可在新单位重新申报该项资助,符合要求者可拨付剩余补贴。

  联系方式: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内发送【紧缺】即可查看各区紧缺人才目录,申报计划、申报指南及申报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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