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燃气调整通知

导语 为疏导上游气源价格上涨矛盾,按照太仓市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规定,市发改委对太仓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了调整。

  太仓燃气调整通知

  11月1日起,天然气价格有调整!

  为疏导上游气源价格上涨矛盾,按照太仓市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规定,市发改委对太仓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了调整。

  相关问答

  为什么要调整民用气销售价格?

  为贯彻落实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要求,保障天然气供应和天然气市场稳定,上游天然气供应企业自2021年4月1日起、2023年4月1日起,先后两次上调了供应我市的居民天然气门站结算价格。此次居民气价调整,是按照我市2014年建立的居民气价上下游联动机制相关规定实施的,即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5%、距上次联动调整价格相对稳定不少于12个月时,报市政府同意后,同向调整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民用气销售价格具体如何调整?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包括两项内容:

  一是调整居民用气各阶梯销售价格。居民天然气第一阶梯终端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7元,调整后居民天然气第一阶梯终端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99元。按照规定的第一、二、三阶梯气价1:1.2:1.5的价差比例,居民用气各阶梯销售价格分别调整为2.99元/立方米、3.59元/立方米、4.49元/立方米,分别上调0.27元/立方米、0.33元/立方米、0.41元/立方米。

  二是调整学校等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仍按居民第一、二阶梯气价的平均水平确定,销售价格调整为3.29元/立方米,上调0.30元/立方米。

  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居民用户一个月要多花多少钱?

  按照2022年我市居民家庭用气量测算,89.88%的居民家庭年用气量在第一档内,每户每月平均增加支出约3.29元。

  民用气销售价格从什么时间开始调整?

  本次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即从2023年11月1日起,居民家庭用气量按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燃气费用。

  需要说明的是,2021年4月1日~2023年10月31日期间燃气公司增加的供气成本由其自行承担,不再向居民用户追溯传导。

  每年的分档用气量和计算周期有没有变化?

  居民家庭的分档用气量和计算周期不作调整,即:仍以年度为计量周期,对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下用户,一档年用气量为400(含)立方米以内,二档年用气量为400~1000(含)立方米,三档年用气量为1000立方米以上;对家庭人口超过4人的,执行“一户多人口”阶梯用气政策,即家庭每增加1人,一档年用气量上限增加100立方米、二档年用气量上限增加250立方米。用户办理“一户多人口”业务的凭证范围由原户口簿扩大为户口簿、居住证或所属社区(村)证明,经燃气公司确认后执行。

  对困难群体是否有优惠政策?

  为保障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此次价格调整中加大了对困难群体的补贴力度,增加对困难群体的免费年用气量。即:对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太仓市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太仓市其他困难对象》《太仓市低保边缘对象》《太仓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太仓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太仓市特困人员供养》凭证和总工会颁发的《苏州市困难职工证》的用户,每户每年免费用气量由原96立方米调整为120立方米。

  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咨询电话是多少?

  太仓华润燃气有限公司:0512-53533030;

  苏州中石油昆仑苏创燃气有限公司:0512-5395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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