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区人才房票申请条件
导语 申请人应在本区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科研院所、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就业、创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享受过购房(安家)补贴,且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在本区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科研院所、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就业、创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享受过购房(安家)补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2020年以来在本区申报入选区级及以上人才计划且目前仍符合申报相关条件的人才。
2. 在本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或个税,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就业的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全职工作合同;创业的应已注册落户,且为创办企业法人代表或自然人第一大股东。
其他事项
1. 申请人、用人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若有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查明,将依法追究责任,不再享受本区人才安居优惠政策。
2. 申请使用人才房票后,申请人不再享受人才租房补贴;申请人入选更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根据相关人才乐居政策执行,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补贴。
3. 当符合人才房票资格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房票总金额大于人才房票预算经费时,按提交资格申请材料先后顺序确定拟获得人才房票的人员。剩余人员自动延至下期予以保障。
4. 本细则由区委人才办、区住建局负责解释,自2024年10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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