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取消或停征24项收费 补办居住证、公办高中择校不用再缴费

导语 江苏省政府决定自2017年6月10日起,取消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停征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8项资源类、补偿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降低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

  6月20日,江苏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取消、停征、转出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其中涉及多项费用与公众生活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省政府决定自2017年6月10日起,取消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停征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8项资源类、补偿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降低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

  关注:其中共取消或停征24项收费

  其中,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16项,包括流动人口居住证补(换)证工本费、自行车(含电动助力车)号牌费、图书借阅卡、阅览卡遗失补办费、图书延期继续使用费、公办普通高中择校费、社会保障卡及市民卡收费、养犬管理服务收费等等。

  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6项,包括公证费(限行政机关)、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检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检验、茧丝监督抽样检验、纤维类产品质量检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等等。

  取消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2项,包括入网用户信息录入费、工商咨询服务费等等。

  涉及的收费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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