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垃圾不分类罚款吗

导语 6月27日,苏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对《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审议。垃圾分类走进苏州人民的生活了。

  《条例(草案)》还明确了相应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对处置单位违反相关条款的,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2、对未按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规定个人受到罚款处罚的,可以申请参加垃圾分类社会志愿服务,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免除罚款处罚。

  垃圾分类指南:

  有害垃圾: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厨余垃圾:居民家庭中产生的剩菜剩饭、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

  其他垃圾:日常生活垃圾中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之外的其他垃圾,如使用过的各类卫生纸和餐巾纸、带有塑料或蜡质衬里的纸张、纸盒和一次性用具等。

温馨提示:微信关注苏州本地宝公众号,输入框回复【垃圾】,即可快捷查询三定一督小区,还能查询垃圾类别!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