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苏州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名单(2259辆)
导语 2020年1月份,苏州2259辆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 温馨提示:根据法律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公安交管部门将对机动车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同时吊销驾驶人驾驶证并处1000-2000元罚款。
2020年1月苏州市区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名单:
小型汽车
大型汽车
摩托车
外籍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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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提醒: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车检】可获取网上申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