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所有养老服务机构1月25日起实施临时封闭管理

导语 今天(1月25日),苏州市民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紧急通知,要求苏州所有养老服务机构1月25日起实施临时封闭管理。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省自2020年1月24日24时起,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

  为全面杜绝可能的传染源进入我市各类老年机构,确保老年人和养老护理人员的安全生活与工作环境,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对我市所有养老服务机构统一实施临时封闭管理(解除日期将另行通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封闭期间,养老机构一律不得接待走访、慰问和探视老人的外来人员。鼓励子女和亲属利用微信视频、电话拜年的方式慰问入院老年人。

  二、封闭期间,所有老人不得擅自离院,因身体原因确需外出看病的老人,院内工作人员要主动帮助老年人做好防护措施。外出看病或回家过年的老年人,返院后,对有空余床位的,应当设立隔离区进行隔离观察;没有空余床位的,应当在原居室隔离观察。

  三、养老机构医务人员和服务人员每日实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做好在院老人体温测量,发现体温异常,应及时送医或第一时间上报并处理。

  四、所有养老机构日常消毒工作要提高标准,严格执行物品的浸泡消毒、物品表面擦拭消毒、紫外线照射消毒等多种消毒举措,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五、院内工作人员要加强个人的日常防护,每天上班后,要严格执行消毒工作。请假回家过年的养老服务人员返院后,要进行体温检测。如果是从武汉返院以及途经武汉返院的人员,应主动到社区居(村)委会进行登记,按照要求进行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后方可上岗。

  六、暂停居家上门服务(凡是享受政府免费居家养老服务援助和补助的,待疫情解除后再补),关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不再提供助浴、助餐等居家养老服务。

  请各市、区民政部门迅速将此通知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临时封闭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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