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疫情社区防控区域名单(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

导语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苏州工业园区划定新增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区域的通告(第 027 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苏州工业园区划定新增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封控区

  锦溪苑三期16幢

  2.管控区

  锦溪苑二、三期17、18、19、20、22、23、24、25、26、27、28、29、30、31幢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要求,请广大居民和驻地单位员工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积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个人防护,封控、管控期间,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请及时向社区报备。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告知。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苏州工业园区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2日


  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区域的通告(第 026 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苏州工业园区划定新增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封控区

  (1)维纳阳光花园南区9-17、20-28、32-36、40-45、48幢;

  (2)金怡苑6幢。

  2.管控区

  维纳阳光花园南区、金怡苑

  管控区参照封控区提级管理,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政策。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要求,请广大居民和驻地单位员工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积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个人防护,封控、管控期间,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请及时向社区报备。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告知。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苏州工业园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1日


  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苏州工业园区划定新增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封控区:

  (1)泾园二村南区9幢至43幢(自2022年4月10日起执行);

  (2)泾园新村北区34幢至61幢(自2022年4月11日起执行)。

  2.管控区:泾园二村、泾园新村北区34幢至61幢(自2022年4月11日起执行)。

  管控区和封控区如图所示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要求,请广大居民和驻地单位员工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积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个人防护,封控、管控期间,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请及时向社区报备。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告知。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苏州工业园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2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进出苏】查询各城市进出苏州最新报备/核酸/隔离政策,高铁/高速来苏要求、防疫电话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