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考防疫

苏州

切换城市:
苏州本地宝 > 苏州资讯  > 苏州高考防疫

高考防疫政策

  • 苏州高考防疫政策

    政策内容 1.考生应自觉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监测,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移交司法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2.在参加最后一场考试时,考生须将《健康应试承诺书》《健康状况报告表》一并交考场监考员。
    3.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发布的信息,主动了解考点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4.滞留外地的考生须遵守滞留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向高考报名点报告滞留情况。因考生个人原因,未主动报告滞留状态、滞留信息造假、拒绝配合高考报名点完成摸排信息,因此不能按时参加高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故意谎报瞒报涉疫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核酸检测要求 所有考生应在开考前48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不按规定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能正常参加考试。
    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须凭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间隔24小时)、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由考点疫情防控组综合研判,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健康监测要求 考生须于5月24日前回到高考报名点所在地。
    从5月24日起至考试结束,考生及共同居住人须最大限度减少流动,不离开高考报名点所在地,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做好健康监测。
    需住宿的考生,须选择卫生条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住宿场所,确保住宿和饮食安全。

分享到:

分享
返回高考专题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