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表
备注:
一、从2003年4月1日起苏州市区办理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应缴的社会保险费调整为以我市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再按每年10%的增长比例确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从文发后立即执行。
二、2003年度苏州市区办理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调整为9554元,以后各年按每年10%的比例递增计算。
备注:
一、从2003年4月1日起苏州市区办理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应缴的社会保险费调整为以我市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再按每年10%的增长比例确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从文发后立即执行。
二、2003年度苏州市区办理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调整为9554元,以后各年按每年10%的比例递增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