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低保特困等职工如何提取? 答:属于主管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和特困对象职工,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提取人应持下列之一证件: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济金领取证》、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救助证》。提取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已封存的,可给予销户提取。仍在缴存的,一年可提两次。 分享本文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