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住房公积金”列入苏州市新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我国新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苏州市同时启用新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为更好地依法维护职工的权益,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列入新示范文本的规定性条款。
新文本第四条“劳动报酬”第七款明确“甲方(企业)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这对增强企业缴存责任,依法维护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权益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年全市新增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人数35万人,净增幅达20%。
我国新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苏州市同时启用新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为更好地依法维护职工的权益,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列入新示范文本的规定性条款。
新文本第四条“劳动报酬”第七款明确“甲方(企业)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这对增强企业缴存责任,依法维护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权益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年全市新增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人数35万人,净增幅达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