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高新区第二次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

导语 《2023年苏州高新区第二次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发布啦,2023年我区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6日08:00至6月26日17:00。

  一、认定受理机构

  根据规定,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负责全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本区户籍;

  2.在本区居住,并持有本区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在本区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4.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港澳台居民持有我市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在我区居住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应届毕业生要结合认定工作开展期间自己的常住地合理选择认定机构,以便参加现场确认、体检和领取证书。

  三、认定总体流程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信息,请关注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公开栏(http://www.sndzwfw.com)或微信公众号“苏州高新教育”发布的通知公告。

  四、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请

  2023年我区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6日08:00至6月26日17:00。2023年第一次网报人员因特殊原因,未完成第一次体检或现场确认的可参加本次网上报名,并请认真核对和完善个人网报信息。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市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认定。

  (二)体检

  认定机构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的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按照体检通知(附件1)要求预约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2023年6月7日至7月1日(法定节假日、周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07:00~10:30、周六上午07:00~09:00。体检地点:苏州市体检中心B区(广济路233号,原长城大厦)。

  体检当天,请携带个人身份证、《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下载附件2或3,A4纸双面打印,贴好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体检预约及具体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通知(附件1)。

  2023年1月1日以后参加苏州市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教师入职体检的人员,在本次认定时可凭苏州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替代体检报告。

  (三)现场确认

  本次现场确认时间为 7月6日至7月7日、7月10日至7月12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6:00)。现场确认地点为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5,26号综合窗口。请申请人提前用微信扫“现场确认预约码”完成预约,并在预约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未预约或不在预约时间段内的不予受理。

  现场确认预约码

  预约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可点击“预约记录查询”进行查询并保存预约截图,预约信息将同步发送至申请人手机短信,并凭预约信息现场取号。

  (四)作出结论

  自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结论。

  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相关事宜,请关注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公开栏(http://www.sndzwfw.com)或微信公众号“苏州高新教育”相关通知公告。

  咨询电话:0512-68751657、0512-68753043;

  电子邮箱:496883008@qq.com。

  查看公告完整版及相关附件下载

  请登录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公开栏(http://www.sndzwf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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