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苏州盘溪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导语 苏州本地宝为你带来2017年秋苏州盘溪中心小学招生简章,具体包括一年级入学对象、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施教区等相关信息。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2017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特对2016年我校一年级入学对象、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公示如下:
一、入学年龄
凡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应依法入学。
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二、入学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3.依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达到积分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苏州市区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小学入学报名时间:2017年5月28日(周日)至29日(周一)。
参加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根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报名办法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持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持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或有效法律生效文书及契税证明、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
3.参加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通过积分排名,已列入入学名单的(包括统筹调剂的),根据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发放的入学准入卡和入学告知书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居民身份证、婴儿出生证原件;
居住证原件;
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
原幼儿园(看护点)就读证明或幼儿素质发展报告册;
预防接种证原件。
五、2017苏州姑苏区盘溪中心小学施教区
范围:大龙港河,东吴北路以西;团结桥,西塘河以北;盘胥路以东;外城河以南
包括:皮匠弄,清河浜,五十六间,万丰里,保兴里,裕堂桥弄,盘门新村,保兴里新村,大龙新村,南环西路21,23,24,26,27,28号,水城丽都,龙港花苑,苏伦里(1—3,5—9幢),盘溪新村(含上沙苑),朱公桥弄,杨家浜,大河浜,财亨利新村(盘南公寓),盘门路57~198号,南星花园,明日家园(南环西路369号),盘福苑(南门路1750号),盘门雅苑
六、免费教育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
1.免费对象包括:所有公办学校和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的在校学生。
2.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免费项目包括:学费、杂费(含电教费90元/学期·生)、信息技术费(20元/学期·生)、讲义费(8元/学期·生)和作业本费(小学一、二年级11元/学期·生;3~6年级14元/学期·生)。
3.公办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为:社会实践活动费(100元/学期·生)、代办校服费(3年一次)。
4.免费教科书的规定:
免费发放教科书对象:①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有学生;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含批准的外来工子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
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①国家、地方课程规定的教科书;②部分学科随教科书出版的补充习题册;③英语磁带。
5.根据国务院(国发〔2008〕25号)文件规定,明确外来人口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免费义务教育待遇,取消借读费。由教育部门安排的外来人口子女,不得收取捐资助学费。
七、入学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68201420--803;68201485-807 联系人:李老师;
开通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双休日休息。
更多学校招生简章请点击:2017秋季苏州各区公办小学招生简章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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