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文体旅消费券使用指南
导语 张家港文体旅消费券如何使用?苏州本地宝为你带来张家港文体旅消费券使用指南。
张家港文体旅消费券使用指南
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24:00
消费券使用场所:
通过报名认证的,在张家港行政区域内的景区、乡村旅游区、酒店、旅行社、实体书店、体育场馆、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游艺游戏娱乐场所、影剧院等支持支付宝收单(非转账)的线下文体旅实体商户均可使用。
消费券核销规则
1. 单笔消费满30元,可抵扣消费券10元;单笔消费满60元,可抵扣消费券20元;单笔消费满150元,可抵扣消费券50元;单笔消费满300元,可抵扣消费券100元。每单笔消费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每人每天在同一商家限用2张消费券。
2. 在消费券有效期内订单发生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3. 单张消费券不能拆分使用,不重复使用,不找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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