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半年苏州市姑苏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时间及方式

导语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3年上半年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下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2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邮箱地址详见《2023年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下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考生可登录“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查询。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5日9:00-2023年3月7日15:00(资格初审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材料打包后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

  3.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5日9:00-2023年3月8日15: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3月5日9:00-2023年3月9日15:00。

  5.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3月5日9:00-2023年3月9日17:00。

  6.原则上招聘单位将在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2-68727819,68727802。

  7.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1:3,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报名结束后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并报名成功的报名者,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3月12日9:00-12:00,补报名方式与原报名渠道一致。应聘人员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核销岗位及改报事宜,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材料

  所需的报名材料(请提供PDF扫描件,并按如下顺序排列,材料包大小不超过30M):

  1.《2023年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下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格中应有本人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像素130*170,JPG格式,100KB以下)及本人有效签名,该表格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及扫描版;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证明(查询有效期内);

  4.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资格证书证明;

  5.相关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为证明;

  6.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三)注意事项

  1.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本次公开招录的考试费用:面试费100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缴费截止时间前,凭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办理面试费减免手续,联系电话:0512-68727819、0512-68727802。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一致,国(境)外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上专业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应聘人员报名材料中联系方式须正确无误,并保持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进行材料审核、岗位核销、补报名岗位及后续流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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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上半年苏州市姑苏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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