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第一次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导语 吴江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0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行政处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基层工作。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7日至2005年4月19日期间出生),具有吴江区户籍(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吴江区户籍),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对年龄、户籍、学历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吴江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吴江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户籍限制。

  (四)《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他要求中“面向2023年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3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其他2023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报名截止前)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原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原大学生村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五)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各项招聘资格条件须于报名截止前具备。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苏州市吴江区2023年第一次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专业根据《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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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第一次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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