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骨干教师岗位及条件

导语 根据相城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2023年拟引进骨干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引进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职专任教师,户籍不限。

  引进岗位

  详见《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骨干教师岗位表》(附件1)。

  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引进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72年4月1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符合下列A、B、C三类中任一条件:

  A类:1.国家教学名师;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教育部最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4.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5.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一层次培养对象;6.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B类:1.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二层次培养对象;3.省级教育系统最高层次培养对象;4.省级名师工作室领衔者;5.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一等奖核心成员);6.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7.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C类:1.省特级教师;2.具有正高职称且急需引进的紧缺学科人才;3.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4.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5.45周岁以下的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三层次培养对象;6.45周岁以下的省教学名师、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地级市名教师、名校长;7.40周岁以下的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基本功大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8.35周岁以下的县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基本功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9.35周岁以下或具有高级职称,且急需引进的紧缺学科博士;10.具有某方面特殊才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学科奥赛教练、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练、业绩突出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等;11.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2.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8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3.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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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引进骨干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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