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考核及聘用

导语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科华路2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岗位A01、A02:

  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办法通过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公布。应聘人员须主动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考核方式为:教学能力测试、专业技能考核、面试。

  教学能力测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实际动手能力。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分数相同者,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25%+专业技能考核成绩×25%+面试成绩×50%。

  (二)岗位B01、B02:

  考试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和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学院公告”栏公布(网址:https://www.szhct.edu.cn/xueyuangonggao/)。应聘人员须主动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参加笔试的应聘者笔试成绩、排名和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学院公告”板块进行公布。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请关注我校网站。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后续考核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2.资格复审。面试前,我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高中以后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位网认证报告。2023年毕业生须出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4)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资格复审不通过,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递补下一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最终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学院公告”进行公布。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养、岗位意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具体安排将在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4.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单项考核成绩低于相应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以及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我校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校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我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②2023年毕业生于2023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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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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