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卫技人员岗位及条件
导语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相城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苏州市相城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卫技人员219名。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卫技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1. 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
2. “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
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4日至2005年5月6日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5月4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 资格条件中“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6. 除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等各类资格条件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其中,2023年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相应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相应资格证书)。
7.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计算,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在相城区录用的编制内或备案制卫技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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