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2024校园招聘公告

导语 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是轨道集团全资二级子公司。运营公司下设8个部门,2家分公司,主要负责苏州轨道交通线路(网)的运营管理、乘客服务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等。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心健康,无色盲、色弱、传染性疾病等情况,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以教育部学信网验证为准。

  4.符合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

  5.应聘者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详细要求参照《公务员回避规定》执行。

  6. 残疾人招聘限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

运营一分公司:本次招聘计划招录1个岗位1人。
序号 部门 岗位 需求人数 岗位职责 任职条件 备注
1 客运营销中心 站务员 1

1.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2.服从车站指挥,执行值班站长和值班员的命令;

3.文明上岗,礼貌执勤,热情接待乘客,主动为乘客提供帮助;

4.根据相关预案及时处置站内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做好信息汇报;

5.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大专及以上学历,2023届离校未就业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4届高校毕业生;

2.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无运动功能障碍;

4.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8(4.9)或矫正视力不低于1.0(5.0),无色盲、色弱;

5.限听力、言语、听力言语残疾3-4级的残疾人,能熟练使用手语;

6.性格开朗,具有较强的沟通合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急反应能力;

7.能适应倒班工作;

8.中共党员优先。

限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2023年8月9日,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24:00止。

  四、报名办法

  1.通过苏州市2023年夏季高校毕业生就业暨见习洽谈会(国企专场)以及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官网发布招聘信息,收集应聘人员报名表。同时,苏州市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通过苏州市残联微信公众号同步转发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官网报名通道,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2.报名网址:入口。打开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点击首页右上角“人才招聘”按钮进入“招聘岗位”栏目。

  3.投递简历:在招聘首页,点击“社会/校园招聘”栏目查看职位信息,“岗位招聘条件”需特别注意,确定应聘该岗位后点击“现在申请”按钮,完善个人简历后进行投递(如学历学位、家庭情况、工作经历、职称信息等)。

  4.附件上传。应聘者需将个人证件照(2寸)、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职称证书等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点击“个人中心”-“简历附件”),所有文件总大小不超过:10MB,单个文件不超过1MB。

  五、招聘流程

  1.发布公告:在苏州轨道交通集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2.应聘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苏州市2023年夏季高校毕业生就业暨见习洽谈会(国企专场)C12摊位报名或苏州轨道交通集团官网上报名。

  3.资格筛选:招聘小组根据相关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筛选初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4.笔试:由分公司组织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岗位需求数量的1:3人数(含1:3数量中最后一名的分数并列者),进入面试。

  6.人员录用:综合笔、面试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背景调查、心理测评、入职体检等环节通过后发放录用通知。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竹园路880号。

  2.联系方式:运营一分公司 刘先生69899999-1834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非工作时间无人接听)。

  七、报名注意事项

  1.请各位应聘者认真阅读岗位要求,完整填写并提交简历。如因个人信息不完整、操作不当、不及时等原因未成功投递者,由应聘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报名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所投递简历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本次招聘信息在苏州市2023年夏季高校毕业生就业暨见习洽谈会(国企专场)C12摊位及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对于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个人或机构,集团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对应聘者因虚假招聘信息造成的损失,集团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如发现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等行为,取消应聘资格,已获录用的,公司亦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行政机关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等人员,不得应聘。招聘小组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本次招聘、录用全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等费用。工作人员将会主动联系进入面试及录用的人员,无需电话咨询。任何媒体或互联网站不得擅自转载本网站由其他单位提供的招聘信息和服务内容,如需转载,必须与相应提供单位或招聘单位直接联系获得合法授权。

  7.运营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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