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太仓市浮桥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导语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浮桥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浮桥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浮桥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税务基础管理辅助人员4人

  二、报名条件

  1.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3日—2004年7月23日出生)。

  2.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和道德败坏、影响社会治安等不良经历,服从组织分配。

  3.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已在港区、浮桥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外人员;

  (2)因违纪违规等个人原因被其他用人单位解聘、辞退、开除或开除党籍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员;

  (5)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回避的;

  (6)在各级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近三年来在港区、浮桥镇工作,被辞退或主动辞职的人员;

  (8)由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5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请将应聘人员报名表与相关证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80726174@qq.com(备注应聘岗位名称)。

  3.报名材料

  (1)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在登记表对应处附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扫描上传至报名邮箱,资料不完整者视为报名无效。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本次招聘工作后续各环节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相应缩减招聘岗位直至取消。

  (3)报名咨询电话:1585028839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5.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情况,由用人单位对照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基本资质及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在报名之后的一个月内请保持手机畅通。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进入笔试环节。

  四、考试程序和方法

  (一)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

  (4)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接通知后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太仓市税务局浮桥税务分局(浮桥镇北环路12号19楼1906办公室)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复审符合报名条件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精神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业务熟悉程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个人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核算。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宜担任招聘岗位的现象,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名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1.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2.录用。报考人员一经录用,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本次招聘与太仓市港城劳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七、组织纪律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浮桥镇纪委监督电话:0512-53700653)。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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