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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江苏省消防员招录待遇保障及职业发展

导语 2026年江苏省消防员招录录用后享受消防员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享有职业保障。

  2026年江苏省消防员招录待遇保障及职业发展

  一、入职训练期待遇

  新招录的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等级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由录用总队(含北京消防救援机动支队)统一分配。

  1年入职训练期内待遇暂按照预备消防士(一档)标准执行。

  二、工资待遇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工资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

  三、晋升通道

  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

  四、学院培养

  优秀业务骨干可通过招生考试择优选拔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培养,毕业时按有关政策,实行多种方式就业。

  五、干部选拔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根据干部补充需要,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通过公务员考试择优录用为干部。

  六、优待政策

  按照有关规定在以下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1. 就业创业

  2. 家庭优待

  3. 子女入学

  4. 住房医疗

  5. 交通出行

  6. 参观游览

  七、退出安置

  实行全程退出机制

  经组织批准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妥善安置。

  八、服务年限规定

  (一)服务年限

  新招录的消防员工作5年(含入职训练期)内不得辞职

  (二)离职限制

  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再次参加消防员招录,并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三)违约责任

  入职训练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须退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检查复检费、训练伙食费等

  九、纪律监督

  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此次招录不指定考核选拔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分别公布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及时解答有关咨询,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3933118(工作日工作时间受理)

  公告来源

  本信息来源于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6年度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2026年第7号),发布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

  附件下载

  下载消防员招录工作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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