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年江苏省消防员招录录用后享受消防员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享有职业保障。
2026年江苏省消防员招录待遇保障及职业发展
一、入职训练期待遇
新招录的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等级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由录用总队(含北京消防救援机动支队)统一分配。
1年入职训练期内待遇暂按照预备消防士(一档)标准执行。
二、工资待遇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工资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
三、晋升通道
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
四、学院培养
优秀业务骨干可通过招生考试择优选拔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培养,毕业时按有关政策,实行多种方式就业。
五、干部选拔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根据干部补充需要,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通过公务员考试择优录用为干部。
六、优待政策
按照有关规定在以下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1. 就业创业
2. 家庭优待
3. 子女入学
4. 住房医疗
5. 交通出行
6. 参观游览
七、退出安置
实行全程退出机制。
经组织批准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妥善安置。
八、服务年限规定
(一)服务年限
新招录的消防员工作5年(含入职训练期)内不得辞职。
(二)离职限制
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再次参加消防员招录,并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三)违约责任
入职训练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须退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检查复检费、训练伙食费等。
九、纪律监督
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此次招录不指定考核选拔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分别公布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及时解答有关咨询,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3933118(工作日工作时间受理)
公告来源
本信息来源于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6年度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2026年第7号),发布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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