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奉献与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疾病。
4.口齿清晰,熟练应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信访接待工作人员1名;
1.岗位条件:
(1)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已毕业),专业不限;
(3)太仓市户籍;
(4)工作地:太仓市信访局。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4日11:00
2.网上报名:报名入口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上传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个人正面免冠照、其他(选传)。
(2)应聘人员应如实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报名后请应聘人员确保通讯畅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预审人数按不低于1:2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2.资格预审:对照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3.考核方式:综合考核(笔试+面试)。若报名人数不足10人,则直接进行面试考核。
4.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满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报名要求所需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面试: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考核中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综合考核成绩,如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直接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成绩即综合考核成绩。
五、考察、体检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3.考生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录用及待遇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如公示不合格,可在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新录用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新录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辞职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待遇执行。
七、其他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3123587(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
本招聘简章最终由太仓市信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389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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