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州购房落户审批流程

导语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吸引更多流动人口在苏州落户安居、就业创业,市局决定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受理审批

  落户申请由属地县(区)级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中心或者户籍派出所(便民服务中心)受理,所属县(区)级公安机关负责审批。

  申请人可以通过“省内一站式”“跨省通办”办理户口迁移,即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迁入地、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无需前往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其他说明  

  1.本通知规定的合法产权住房,是指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取得合法所有权的住宅用房。

  2.不动产权证书不能反映出住宅用途的,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时还应当提供《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

  3.本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本通知与我市现行户籍政策并行实施,并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执行,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公规〔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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