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查询打印
导语 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后,如需打印《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可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江苏)网站,通过“地方特色-社保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查询”模块查询打印缴费凭证。
缴费凭证查询打印
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后,如需打印《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可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江苏)网站,通过“地方特色-社保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查询”模块查询打印缴费凭证。
注:费款所属期请选择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附:税务电子凭证开具流程
就医凭证
医保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通过手机二维码进行医保身份识别,可在江苏医保云、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支付宝、微信、苏周到以及授权银行等APP自助快捷激活医保码,激活后可在支持的定点医疗机构扫码实现与实体卡相同的医保结算功能,推荐广大参保人员激活使用!
温馨提示
1. 当年男性到达60周岁、女性到达50周岁的续保人员须于集中缴费期内以老年居民身份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其他续保的成年居民及老年居民无需办理参保手续,以上人员请及时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缴费,以免影响医疗待遇享受。
2. 符合流动人口子女参保政策的申请人,应于2025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内至居住地街道(镇)、社区(村)工作机构,为其子女申请办理2025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3. 苏州市户籍的新生儿于出生3个月内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完成缴费的,可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首次参保时间与出生日期跨结算年度的,应当在办理当前结算年度参保手续的同时补缴出生当年居民医疗保险费,方可报销结付出生后至该年末医疗费用。
4. 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您可以积极参与、自愿投保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苏惠保”、“苏惠保少儿版”、“江苏医惠保1号”等政府指导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