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苏州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办理材料,办理途径, 审核发放如下。
一、补助对象: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
二、补助标准:申请人生育当月发放失业保险金的3倍,
注:1.多胞胎与单胞胎享受同等加发标准,均为3倍
2.加发金额为额外增发,不影响个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月数。
三、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身份证明;
2.相关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户口簿、出院小结)
四、办理时限:该政策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女性失业人员需在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向生育时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
例:如某女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每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2490元。其在2025年6月份生育了,那么她可以在生育后一年以内申请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补贴,标准为2490*3=7470元。
五、办理途径:
线上办理途径一: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完成注册后,在“服务-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模块,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申请。对应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会进行审核。
线上办理途径二:
您可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完成登录后,在“个人办事-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模块,提交办件材料后提交申请。
线下办理:您可携带上述办理材料至以下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办理。大该项业务我市已实现大市受理通办,您可选择前往就近的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六、审核发放: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审核。每月7号-10号为结算期(如遇法定节假日调整),结算期间无法受理相关业务。当月7号以前审核通过的人员,待遇正常当月15日前到账;10号以后审核通过的人员,待遇正常次月补发,次月15日前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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