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关于优化延续苏州工业园区实施“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实施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实施时间: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补贴对象:
2025年1月1日以来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后(出售时间以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间为准),并在2026年12月31日前购置园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3层及以下低层住宅建筑除外)的购房家庭(含未成年子女,购置时间以住建部门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不包括人才房、安置性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
其他事项
(一)每套自有住房出售后,原产权人在园区只能享受一次“买新”购房契税补贴。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之间相互出售住房的,不得享受“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政策。
(二)在本次“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政策实施期间,买卖双方申请撤销网签合同备案后,在原项目重新网签备案的同一购房人家庭,原则上不得申请“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
(三)申请“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时,申请人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材料。对因虚报、瞒报、误报等情形而获取补贴的,取消补贴资格,已发放补贴的应当退回,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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