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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吸纳失业人员就业补贴办理指南

导语 苏州高新区在2025年5月1日后吸纳高新区户籍登记失业1个月以上的人员就业的企业,在满足相应条件后可申请补贴,具体内容请见正文。

  一、享受对象:

  2025年5月1日后吸纳高新区户籍登记失业1个月以上的人员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区内参保企业。

  二、享受标准:

  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吸纳失业人员就业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政策执行期内同一人员限申请一次补贴,以首家企业申报为准。

  三、所需材料:

  1.《苏州高新区吸纳失业人员就业补贴申报表》(附件);

  2.《苏州高新区吸纳失业人员就业补贴花名册》(附件)。

  3.其他相关材料。

  四、办理地址:

  企业所在镇(街道)人社职能部门。

  五、其他说明

  1.失业人员失业登记时间以省系统为准;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至202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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