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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苏州工业园区引才育才补贴申报材料+申报条件

导语 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撷英”人才支持计划引才育才补贴申报已经启动,具体申报材料及申报条件请见正文。

  2026苏州工业园区引才育才补贴申报材料+申报条件

  一、通过专业人才中介机构从园区外猎聘年工资薪金40万元以上的人才

  申报条件

  1.人才中介机构须为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专业人力资源公司。

  2.用人单位通过“iDream”园梦人才平台(www.siphlt.com)发布人才招引需求,并与平台上专业人才中介机构完成需求对接,实现人才入职。

  注:该补贴请通过“iDream”园梦人才平台(www.siphlt.com)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如需进行单位资质认定,请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人才服务一网通办(https://tsc.sipac.gov.cn/one),点击人才服务->面向企业->企业撷英,选择“单位资质认定”,点击底部“在线办理”。


  二、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合作,并在企业内设立高校实习基地,吸纳高校学生实习

  申报条件

  参加实习的大学生须为在国内“双一流”高校、世界前100名高校或园区实习基地合作院校就读的在校大学生,并在单位实习至少满3个月。

  其中: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参照《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世界前100名高校主要参照最新公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排名(THE)、美国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园区实习基地合作院校见附件3。

  所需提交材料

  1.申报单位与实习生在2025年度内签订的实习协议(协议需要明确实习期);

  2.实习生有效身份证明、学生证(可用所读高校出具的《在读证明》代替学生证);

  3.2025年度内申报单位支付给实习生的实习报酬凭证。


  三、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协作平台,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或实施创新成果转移转化,且相关协作协议中包含明确的人才合作

  申报条件

  “四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须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合同双方须为申报单位与高校或科研院所,相关协作协议中包含明确的人才合作。

  所需提交材料

  1.2024年及2025年期间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及对应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

  2.申报单位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共建创新协作平台情况表(见附件4);

  3.2024年及2025年期间人才、申报单位与合作高校或科研院所签订的《合作协议书》,需要明确人才的合作时间、合作课题等。人才应积极协助申报单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技术需求研发、加强单位研发机构建设、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申报项目成果专利、制定创新发展规划等;

  4.2025年度内申报单位支付给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经费的转账凭证;

  5.2025年度内高校或科研院所出具的申报单位已支付合作经费的兑付凭证。


  四、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开展工程硕士、工程博士联合培养

  所需提交材料

  1.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的工程硕士、工程博士联合培养协议;

  2.2025年度内申报单位根据联合培养协议支付给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有关单位、个人费用的转账凭证;

  3.2025年度内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有关单位、个人所出具的申报单位已支付费用的兑付凭证(个人的兑付凭证可使用相关费用到账的银行流水)。


  五、打破国籍、户籍、身份、人事关系等制约,柔性引进海内外专家智力

  申报条件

  1.外籍专家以及尚未取得外国国籍但长期在海外工作或定居的人才,以柔性方式在申报单位主持或参与实质性项目;

  2.申报单位与柔性引进人才签订的项目协议或工作协议中须明确每年在园区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采用阶段性全职在园区工作的人才,合同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已全职在园区创新创业的海外人才、已获园区以上其他人才计划支持的海外人才、同一企业(集团)中不同子公司(事业部)间的人才派遣均不在范围内。

  所需提交材料

  1.引进人才有效身份证明。外籍专家请提供护照,尚未取得外国国籍但长期在海外工作或定居的人才请提供境外永久居留证明或在海外工作生活证明;

  2.申报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的项目协议或工作协议(历年签订的都要提供);

  3.引进人才学位证书(境外证书须提供翻译件);

  4.引进人才在2025年度内出入境清单列表以及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及内容清单列表,同时需附国际机票行程单或护照出入境盖章页等证明来园区工作时间的材料;

  5.引进人才在2025年度内计税薪金领取证明,需要提供在园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银行流水以及申报单位出具的《引进人才计税薪酬发放说明(工资单)》(见附件5,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财务章);

  6.如引进人才为外籍且来园区工作每年超过90天,须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六、积极推进海外引才,吸纳海外人才来园区面试并入职

  申报条件

  入职人员须为2025年度申报单位从国(境)外新引进,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补贴费用为人才来园区的面试补贴。

  所需提交材料

  1.入职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及硕士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境外证书须提供翻译件或中留服认证书);

  2.申报单位在2025年度与入职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3.入职人员2025年度国(境)外入境凭证;

  4.入职人员2025年度从国(境)外入境至苏州的交通凭证,包括飞机、火车等大交通,凭证需要有人员姓名、往来地点、行程日期、票额等具体信息。


  七、在全国重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全国重点高等职业院校设立企业冠名奖学金且吸纳设奖高校学生就业

  申报条件

  1.全国重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指“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参照《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全国重点高等职业院校,是指“双高计划”高职院校,名单参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教职成函〔2019〕14号)。

  2.在全国重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设立奖学金的申报单位,2025年度新引进的奖学金设立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少于3名;在全国重点高等职业院校设立奖学金的申报单位,2025年度新引进的奖学金设立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少于8名。

  3.应届毕业生指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首次在园区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所需提交材料

  1.申报单位与符合条件的高校签订的设立奖学金协议;

  2.2025年度内申报单位支付给高校用于奖学金的转账凭证;

  3.2025年度内高校出具的申报单位已支付奖学金费用的兑付凭证;

  4.2025年《引进奖学金设奖高校应届毕业生信息表》(见附件6);

  5.信息表中涉及引进学生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参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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