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居民赴港澳台地区探亲或定居申请
导语 苏州本地宝整理了苏州市居民赴港澳台地区探亲、定居申请须知信息,详细内容如下:
许可主体:苏州市公安局
事项性质:许可
办件类型:承诺件
期限备注:定居申请的承诺期限另定
办理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早9:00~晚17:00
窗口电话:68661471
所需材料:
一、本市居民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探亲签注
1、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
2、照片;
3、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4、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5、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申请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二、本省居民申办《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探亲签注
1、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
2、照片;
3、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提交原通行证;
6、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申请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三、本市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
1、所需材料参照《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审批管理工作规范》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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