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居民赴港澳台地区探亲或定居申请

导语 苏州本地宝整理了苏州市居民赴港澳台地区探亲、定居申请须知信息,详细内容如下:

  许可主体:苏州市公安局

  事项性质:许可

  办件类型:承诺件

  期限备注:定居申请的承诺期限另定

  办理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早9:00~晚17:00

  窗口电话:68661471

  所需材料:

  一、本市居民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探亲签注

  1、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

  2、照片;

  3、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4、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5、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申请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二、本省居民申办《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探亲签注

  1、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

  2、照片;

  3、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提交原通行证;

  6、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申请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三、本市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

  1、所需材料参照《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审批管理工作规范》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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