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失踪六个月以上户口注销

导语 失踪六个月以上人员办理户口注销时,需要带齐以下资料。还有办理时相关的地点、电话等信息。

  审批主体: 湖东派出所(园区) 法定期限: 当天

  事项性质: 审批 办理地点: 湖东派出所(园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早9:00~晚17:00

  承诺期限: 当天 窗口电话: 0512-62839100

  办事须知: 许可主体:苏州市公安局

  事项性质:行政审批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审批流程:预审、受理、审核、上报

  申报材料:

  1、公民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由申报义务人持人民法院失踪宣告判决书、被宣告失踪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被宣告失踪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失踪登记,注销户口。

  (一)人民法院失踪宣告判决书;

  (二)被宣告失踪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应当当场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条件或者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处理意见或者应当补充的证明材料。

  办事程序:受理(派出所窗口受理)、初审、送达(是否上报的决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承诺时限:即办

  法定时限:即办

  申请材料:

  1、公民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由申报义务人持人民法院失踪宣告判决书、被宣告失踪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被宣告失踪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失踪登记,注销户口。

  (1)人民法院失踪宣告判决书;

  (2)被宣告失踪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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