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生证明中新生儿姓名的申报有什么规定

导语 苏州出生证明中新生儿姓名的申报有什么规定?本地宝为你整理相关信息。

  《出生医学证明》中新生儿姓名的申报有什么规定?

  答:《出生医学证明》中的新生儿姓名根据新生儿父母申报的姓名填写,用字必须准确,符合《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苏公规(2010)1号)中第四十三条规定:

  申报户口登记的姓名,姓氏可以随父姓或者随母姓,且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1.已简化的繁体字;2.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3.自造字;4.外国文字;5.汉语拼音字母;6.阿拉伯数字;7.符号;8.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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