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机动车抵押登记不予办理情形

导语 苏州机动车抵押登记有哪些不予办理的情形?苏州本地宝为你整理相关信息。

苏州机动车抵押登记不予办理情形: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不予办理抵押登记。

  5.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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