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机动车抵押登记办理指南
办理材料
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限制情形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不予办理抵押登记。
5.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解除抵押登记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办理地点
苏州机动车抵押登记办理在苏州车管所、各县市车管所。
苏州车管所、各县市车管所一览:
1.苏州市车辆管理所(本部)
高新区塔园路北端驰云路1号
2.张家港车管所
张家港市杨舍镇长安北路
3.常熟车管所
常熟市东三环汽车市场福特路2号
4.昆山车管所
昆山市昆嘉路
5.太仓车管所
太仓市城厢镇板桥兴业路137号
6.吴江车管所
吴江市松陵镇笠泽路19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8:30 — 11:30,13:00 —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