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太仓营改增办税服务点一览表

导语 苏州本地宝为你提供有关苏州太仓营改增办税服务点一览表,具体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请关注本文。

  1、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二手房)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私房出租)的申报预缴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继续由太仓市地税局受理。

  太仓市地税局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上海东路11号

  电话:(0512)53711000

  2、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二手房交易)的申报预缴业务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地税窗口;

  3、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私房出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

  办理地点:太仓地税办税服务厅、沙溪办税服务点、港区办税服务点就近办理

  注: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在各镇区个私经济服务中心办理。

  4、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建筑业营改增纳税人预缴税款(异地)、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发票代开及差额税款征收、地税相关税费的征收等业务在原办理点办理。城区纳税人在地税城区办税服务厅办理,各乡镇纳税人在各乡镇个私经济服务中心办理。

  5、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纳税人(不含个体双定户)办理发票领用、发票用量调整业务(不含发票首次票种、用票量核定)。

  办理地点:太仓国税一分局办税服务厅及各乡镇国税服务点。

  6、发票代开业务。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纳税人(不含个体双定户)发票代开在太仓国税一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各乡镇在各地个私经济服务中心办理。生活服务业营改增临时纳税人发票代开在各乡镇个私经济服务中心办理。

  7、个体双定户上述业务在个私经济服务中心办理。

  【办税服务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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