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集体户转家庭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导语 苏州集体户转家庭户需要哪些证件?苏州集体户怎么转家庭户?具体详情请看下文!

  《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

  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承租人可以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家庭户立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承租人不担任户主的,应当提供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指定户主的书面材料。

  办理地点:

  可至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 点击查看苏州市派出所人口大队窗口地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rc】即可获得最全的落户办理攻略,看不懂落户条件,还可以点击资格自测。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