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方式(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领取吴江住房租赁补贴需要哪些条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有什么注意事项吗?点击下文查看相关信息。
一、申请基本条件
1.户籍条件: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满5年
2.收入条件: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630元以下
3.住房条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
二、增设条件
1.凡民政局在核查收入过程中,由车管所信息比对结果有私家车的家庭,一律取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
对于家庭拥有营运车辆且如实申报,其营运所得纳入家庭收入计算,收入标准和住房标准都符合当年标准的家庭,可纳入保障范围;
2.凡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有企业法人代表记录(除已经注销或破产的),一律取消保障资格;
3.除用于突发事件处理和大病医疗支出等情况外,人均消费明显高于提出住房保障申请的上年度我区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高消费行为、及对家庭的高消费行为无法提供或不配合提供说明材料的,认定为不符合当年度住房保障条件;
4.申请受理后,由属地政府、公安、民政、国土、地税、房产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对申请家庭的户籍、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核;
三、申请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1.固定收入类
(1)工资性收入(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劳动分红等):
①工作单位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印章)
②银行获取的工资存单明细(最近12个月的明细,加盖银行印章)
③单位工资发放单(最近12个月的明细,加盖单位印章)
注:以上三者必选二者提供。
(2)社保性收入(退休金、养老金、伤残津贴、遗属生活补助金、失业保险金等):
①社保机构出具的收入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2.非固定收入类
无固定工作或灵活就业人员的须写明从事的主要工种和年收入,经村(社区)调查当地民政办核实并盖章证明。
①农业家庭田亩及农副业生产证明 点击下载
②灵活就业收入证明 点击下载
3.因病、因残等无工作能力的须出具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其它收入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5.苏州市吴江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
苏州市吴江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 点击下载
6.低保、低保边缘、特困职工家庭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低保、低保边缘证明材料可通过苏州市民政局官网:
http://www.mzj.suzhou.gov.cn/szmz/ShzjSearch/default.aspx 社会救助信息查询并打印
(二)房产证(不动产证)、公房租赁证、租房协议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四)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五)吴江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吴江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点击下载
(六)变更住房保障方式申请审批表
变更住房保障方式申请审批表 点击下载
四、申请流程
凡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家庭,凭上述材料到所在镇(区)建管所或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办理地点
窗口办理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镇笠泽路551号
网络办理地址:点击办理
(目前已接受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5,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7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5个工作日
八、办理咨询
电话:0512-6348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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