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失业保险金办理指南

导语 相城区失业人员不要慌,还可以领取一笔失业金!符合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等条件即可申请!

  失业保险金办理

  受理对象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主管部门

  相城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5 下午 13:00-16:45

  受理渠道

  区人管中心服务大厅: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77号(高融大厦)

  一张网:http://szxc.jszwfw.gov.cn/

  联系电话

  67591962

  所需材料

  1.本地户籍劳动者在本区参保的人员:

  (1)《就业创业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原件;

  (2)《苏州市相城区失业人员核定、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外地户籍劳动者在本区参保的人员:

  (1)《苏州市相城区失业人员核定、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表格下载

  1.失业人员核定、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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