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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指南

导语 本市户籍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至户籍所在社区工作机构进行申报登记,常住人员(含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外省户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携带身份证、居住证至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机构进行申报登记。其中,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户主需携带工商营业执照。

  【参保对象】

  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

  1.就业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

  3.自谋(自由)职业者

  4.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或者法定劳动年龄阶段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参保材料、手续】

  1.苏州市户籍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

  2.常住人员(非本市户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携带身份证、居住证

  3.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户主还需携带工商营业执照

  至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社区经办机构办理,户籍或居住地在市区联网区(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人员,可在联网区通办。

  社区工作机构审核后,出具《苏州市区灵活就业医保人员参保登记表》。

  每月25日前办理新增或恢复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参保的人员,可从当月开始缴纳灵活就业医疗保险费,每月26日至月底办理的人员,从下月开始缴纳灵活就业医疗保险费。

  缴费基数及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执行,每年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布后实施。

  缴费基数:4952元/月

  缴费比例: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为7%、个人2%

*工业园区从2025年4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4%调整为5%,个人仍为2%

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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