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低保时限分三个阶段:
1、村委会在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经济和实际生活情况审核上报工作。对经评议认为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对象,应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3天以上,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填写审批表并作出初审意见,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2、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报送的申请对象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工作。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核实、确认后签署意见并将全部材料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3、县民政局负责对乡镇上报的低保对象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审批后,将结果告知乡镇,由乡镇转告村委会,并委托村委会张榜公布3天以上。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