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暂停办理个人游、团队游签注!
(1)探亲: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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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前往台湾就医、访友、处理财产、奔丧、诉讼、从事渔业劳务等事务。
(3)学习:在教育部批准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学习的省份参加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在上述开放赴台就学省份且毕业于台湾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陆高校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
(4)商务:经台办部门批准前往台湾进行考察、会议、谈判、履约、培训等商务活动,参加或参观展览等经贸交流活动。
(5)应邀:经台办部门批准前往台湾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
(6)乘务:执行海峡两岸航运任务。
(7)定居: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资格的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湾定居。(苏户可以在苏州办理,其他户籍居民可以咨询户籍地出入境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