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州工业园区人才房票补贴实施细则

导语 本细则所称人才房票是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放给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园区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凭证。人才房票遵循“一人一票、专款专用”的原则,与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的本级配套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的原则执行。

  总则

  本细则所称人才房票是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放给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园区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凭证。人才房票遵循“一人一票、专款专用”的原则,与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的本级配套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的原则执行。

  申请条件

  申请时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或个税,且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园区内无自有住房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人才。

  房源范围

  园区范围内销售备案均价低于5万元/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经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申请,形成园区人才房票房源库。2025年新批售项目满足条件的按程序审核后可纳入房源库。

  补贴标准

  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7万元、10万元、15万元、25万元房票补贴。

  申办流程

  受理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才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意向购房合同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助申请人在苏州工业园区人才房票申办平台办理资格申请事项。申请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登记证件或婚姻登记档案)、户口本、未成年人出生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申办平台可下载模板)、买受人签字且房地产开发企业盖章的意向购房合同等申请材料。

  资格审核

  园区人才办、规建委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资格、类别和人才房票金额等进行审核。

  学历核实

  申请人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https://portal.cscse.edu.cn),根据申请人的姓名、毕业证书编号或国外学历认证书编号等信息查询学历,并将符合条件的学历截图保存上传平台。平台对已上传的申请人学历证明材料进行复核。

  住房核实

  平台核实申请人在园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已网签备案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如申请人(家庭)有已网签备案房产信息,须提供该房产已转让或网签备案已注销的证明材料。

  社保或个税核实

  平台核实申请人社保或个税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时须连续正常缴纳园区社保或个税6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

  房票发放

  平台根据审核结果,如已享受人才项目中的购房(安家)补贴,应扣除园区本级配套部分,确定人才房票金额,统一向申请人发放人才房票。

  房票使用

  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将人才房票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并核验,按票面金额一次性抵扣房款,房票可抵首付。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网签时,在合同首页注明人才类别、人才房票补贴额度等情况。

  房票结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凭人才房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相关材料报规建委核查并申请办理结算。规建委核查无误后,形成建议补贴名单(含人才类别、房票补贴金额等信息)报园区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经会议审议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申请补贴资金,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相应房地产开发企业。

  使用管理

  实名持有

  人才房票实行实名制,一户一房一票,每名人才限申领一张、只享受一次:人才房票仅供本人使用,不得抵押、提现、转让、赠与等。

  有效期限

  人才房票自发放之日起30日内有效,人才应在房票有效期限内购房使用,逾期未使用的自动失效,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使用规则

  人才使用房票所购住房应是人才本人完全产权或夫妻双方共有产权。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房票资格且共同申请的,由家庭自主选择其中一方所属人才层次并扣除相关补贴后享受,不可叠加。人才使用房票所购住房,原则上不得毁约退房。

  其他事项

  1.人才、用人单位若有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查明,人才房票补贴款应全额退回,不再享受园区人才安居优惠政策,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在本政策执行期内注销已有《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在原项目重新网签备案的同一购房人家庭,原则上不可申请人才房票。

  3.人才申请人才房票时,如已享受人才项目购房(安家)补贴的,应扣除已享受的园区配套部分后确定房票金额。人才使用人才房票购房后,若申请人才项目购房(安家)补贴政策且符合政策条件的,其中购房补贴园区配套部分应扣除房票金额后发放。

  4.使用人才房票购房前可换发房票,使用人才房票购房后,如遇学历提升、更换家庭申请人等,均不可换发房票。

  5.本细则涉及人才房票补贴资金由园区财政保障

  6.本细则自2025年1月1日起试行,政策有效期1年,由园区党工委人才办、园区规建委负责解释。

  《苏州工业园区人才房票补贴实施细则(试行)》问答

  Q1.本次申请房票的人才个人社保缴纳和个税缴纳的要求是什么?

  申请时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或个税。下列两种情形,均不符合申请条件:

  (1)在园区就业、创业,社保、个税没有缴纳在园区;

  (2)不在园区就业、创业,但社保、个税缴纳在园区。

  Q2.本次申请房票的人才对名下房产的要求是什么?

  申请时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园区内无自有住房,无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动迁安置房和农村宅基地等。下列两种情形,均不符合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拥有的住房正在进行二手房转让交易(即卖出),但尚未完成不动产登记,认定为有房;

  (2)申请人及家庭已完成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即买进),但尚未完成不动产登记,认定为有房,须提供该房产已转让或网签备案已注销的证明材料方可认定为无房。

  Q3.本次申请房票的人才学历要求是什么?

  此次申请人才要求拥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包含全日制本科及全日制研究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Q4.本次申请房票需要提供哪些学历证明材料?

  此次申请人才需要上传学信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截图,相关材料需在有效期内并包含可供扫描查验的二维码信息。

  Q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要提供哪些学历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portal.cscse.edu.cn)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Q6.本次申请房票金额与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如何抵扣?

  本次申请房票金额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与已兑现的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相抵扣。若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已兑现金额高于房票金额,则不需要申请房票。若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已兑现金额低于房票金额,则扣除对应金额。

  Q7.申请过本次房票后是否还能享受人才购房(安家)补贴?

  本次房票金额使用后,在兑现购房(安家)补贴时会抵扣掉对应金额。本次房票申请后未使用,在房票过期后恢复对应购房(安家)补贴金额。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苏州本地宝】宝微信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房票】即可获取申请时间、平台及入口、房源范围、申请流程、所需材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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