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太仓发布了《太仓市完善人才乐居保障实施办法》,对A-F类人才的认定标准、补贴政策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请见正文。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首次从太仓市以外新引进,且全职在太仓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
各类人才保障政策详情
一、顶尖型人才(A 类)
(一)认定标准
诺贝尔奖、图灵奖等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
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经认定的主要科技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江苏省顶尖人才计划入选者;
苏州市顶尖人才计划入选者;
太仓市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顶尖人才。
(二)保障政策
购房贴:在太购房后可获最高 1000 万元;
租房贴 / 优租房:在太无自有住房的,给予最长 5 年不低于 1 万元 / 月的租房补贴或免费租赁人才公寓;
助力贷: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放宽至贷款限额的 6 倍,最高可达 900 万元。
二、领军型人才(B 类)
(一)认定标准
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青年类除外);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特聘教授;
中科院 “百人计划” 入选者;
江苏省 “双创团队” 领军人才;
姑苏创新创业、宣传文化、教育、卫生、知识产权、体育等专项人才计划的一层次人才;
太仓市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重大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
太仓市宣传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专项人才计划的一层次人才。
(二)保障政策
购房贴:在太购房后可获最高 300 万元;
租房贴 / 优租房:在太无自有住房的,给予最长 3 年 5000 元 / 月的租房补贴或免费租赁人才公寓;
助力贷: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放宽至贷款限额的 4 倍,最高可达 600 万元。
三、拔尖型人才(C 类)
(一)认定标准
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青年类);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青年学者;
中科院 “百人计划”(青年类)入选者;
江苏省 “双创人才”;
姑苏创新创业、宣传文化、教育、卫生、知识产权、体育等专项人才计划的二层次人才;
姑苏高技能领军人才;
太仓市科技领军人才计划一层次人才;
太仓市宣传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专项人才计划的二层次人才。
(二)保障政策
购房贴:在太购房后可获最高 100 万元;
租房贴 / 优租房:在太无自有住房的,给予最长 3 年 3000 元 / 月的租房补贴或免费租赁人才公寓;
助力贷: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放宽至贷款限额的 3 倍,最高可达 450 万元。
四、紧缺型人才(D 类)
(一)认定标准
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博士后专项入选者;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A 档)入选者;
姑苏创新创业、宣传文化、教育、卫生、知识产权、体育等专项人才计划的三层次人才;
留太创新创业博士后;
太仓市科技领军人才计划二层次人才;
太仓市宣传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专项人才计划的三层次人才;
太仓市 “人才特贴” 计划入选者。
(二)保障政策
购房贴:在太购房后可获最高 30 万元;
租房贴 / 优租房:在太无自有住房的,给予最长 3 年 1500 元 / 月的租房补贴或免费租赁人才公寓;
助力贷: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放宽至贷款限额的 2 倍,最高可达 300 万元。
五、储备型人才(E 类)
(一)认定标准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重点高校(国内 “双一流” 高校 / 学科或在 QS、THE、U.S.NEWS、ARWU、CWUR 榜单排名前 200 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太仓市科技领军人才计划三层次人才。
(二)保障政策
租房贴 / 优租房:在太无自有住房的,入住人才公寓的给予最长 3 年最高 30% 租金补贴;对新引进的全日制应届博士,给予最长 2 年每月 1500 元租房补贴;
助力贷: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放宽至贷款限额的 1.5 倍,最高可达 250 万元。
六、通用型人才(F 类)
(一)认定标准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
双元制人才:我市培养的大专及以上双元制人才;
符合我市紧缺工种目录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
其他经认定的人才。
(二)保障政策
租房贴 / 优租房:在太无自有住房的,入住人才公寓的给予最长 3 年最高 30% 租金补贴;对新引进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本科生分别给予最长 2 年每月 1000 元、800 元租房补贴;
助力贷: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放宽至贷款限额的 1.2 倍,最高可达 180 万元。
咨询方式
政策详细情况可拨打咨询电话:0512-33001717、0512-53568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