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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A-F类)

导语 太仓市人才分类认定共分为六个层次,分别是A 类(顶尖型)、B 类(领军型)、C 类(拔尖型)、D 类(紧缺型)、E 类(储备型)、F 类(通用型) 。

  太仓市人才按 A 类(顶尖型)、B 类(领军型)、C 类(拔尖型)、D 类(紧缺型)、E 类(储备型)、F 类(通用型) 6 个层次进行分类认定。

  一、顶尖型人才(A 类)

  诺贝尔奖获得者;

  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克拉福德奖、普兹克奖等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 1 完成人);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经认定的主要科技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不含通讯院士、外籍院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江苏省顶尖人才计划入选者;

  苏州市顶尖人才计划入选者;

  太仓市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顶尖人才。

  二、领军型人才(B 类)

  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青年类除外);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特聘教授;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 2、3 完成人);

  中科院 “百人计划” 入选者;

  “国家卓越工程师”“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 负责人;

  世界技能大赛金牌、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江苏大工匠”;

  教育部最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中宣部 “文化名家” 暨 “四个一批” 人才,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获得者,紫金文化奖章获得者;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国家级主要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国家级医学类重点学(专)科带头人;国医大师,岐黄学者,全国名中医;

  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

  世界 500 强企业(以《财富》杂志最新发布为准)在太仓投资的省级外资总部机构主要负责人;

  江苏省 “双创团队” 领军人才;

  江苏省 “333 工程” 一层次培养对象;

  江苏省人才攻关联合体总指挥、技术总师;

  苏州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苏州(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一层次人才;

  姑苏宣传文化、教育、卫生、知识产权、体育等专项人才计划的一层次人才;

  经认定的苏州市重点企业新引进的年工资薪金 100 万元以上的高端人才;

  太仓市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重大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

  太仓市宣传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专项人才计划的一层次人才。

  三、拔尖型人才(C 类)

  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青年类);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青年学者;

  中科院 “百人计划”(青年类)入选者;

  江苏省 “双创人才”;

  江苏省 “333 工程” 二层次培养对象;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世界技能大赛银牌、铜牌,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江苏工匠”、首席技师;

  江苏省 “苏教名家” 培养对象,江苏省特级教师;

  中宣部 “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江苏省青年优秀文艺人才,江苏省 “五个一批” 人才,青年文化人才,江苏 “四名人才”;

  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江苏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省级主要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省级医学类重点学(专)科带头人;

  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苏州(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二层次人才;

  姑苏宣传文化、教育、卫生、知识产权、体育等专项人才计划的二层次人才;

  姑苏高技能领军人才;

  经认定的苏州市电商一层次人才;

  太仓市科技领军人才计划一层次人才;

  太仓市宣传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专项人才计划的二层次人才;

  经认定的我市重点企业年工资薪金 60 万元以上的高端人才。

  四、紧缺型人才(D 类)

  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博士后专项入选者;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A 档)入选者;

  江苏省卓越博士后;

  江苏省 “双创博士”;

  江苏省 “333 工程” 三层次培养对象;

  江苏省教学名师;

  江苏省紫金文化优青;

  苏州(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三层次人才;

  姑苏宣传文化、教育、卫生、知识产权、体育等专项人才计划的三层次人才;

  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

  留太创新创业博士后;

  经认定的苏州市电商二层次人才;

  特级技师;

  太仓市科技领军人才计划二层次人才;

  太仓市宣传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专项人才计划的三层次人才;

  太仓市 “人才特贴” 计划入选者。

  五、储备型人才(E 类)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重点高校(国内 “双一流” 高校 / 学科,或 QS、THE、U.S.NEWS、ARWU、CWUR 榜单排名前 200 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太仓市科技领军人才计划三层次人才。

  六、通用型人才(F 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

  我市培养的大专及以上双元制人才;

  经认定的苏州市电商三层次人才;

  符合我市紧缺工种目录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

  其他经认定的人才。

  附则

  本目录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动态调整;

  本目录仅用于我市人才分类认定,符合本目录的人才申请享受各类人才政策时,还需符合相应政策要求;

  本目录所列举以项目申报获评各级各类人才计划的情形,一般指在太自主申报获评的人才,引进的人才须重新认定;

  其他未列入目录的相应层次人才,可由各业务主管部门向相关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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