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156人!招聘条件详情见下文。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招聘对象为202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详见“岗位简介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26年毕业生,报考Z001---Z014岗位,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须具有相应学位):①本科阶段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校级及以上综合一等奖学金;②本科阶段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之一;③本科阶段获得过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校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④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中学生五大学科竞赛中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以上相关证书,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
(四)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大学本科生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3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五)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
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六)各学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均须以其最高学历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本科和研究生各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符或相近,均须具有相应学位。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简称“国优计划”)研究生,可提供所修教育类专业证明(加盖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报考英语岗位的,须于报名截止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
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6.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八)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2026年10月17日前,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