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户籍准入实施细则及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实施细则公示

导语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和积分落户管理,苏州市公安局根据上述文件制定实施细则,现对《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经十二届市委第173次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14号)《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15号)《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苏府规字〔2020〕16号)于2020年11月26日正式颁布,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和积分落户管理,苏州市公安局根据上述文件制定实施细则,现对《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苏州市公安局反馈,反馈的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在未正式颁布前,有关部门不接受相关政策咨询,敬请谅解。

  一、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8日

  二、反馈地址及电子邮箱

  1、邮寄地址:苏州市相城区聚贤路555号苏州市公安局

  人口管理支队,邮编:215131

  2、电子邮箱:szjfgl@163.com

  附件:1.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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