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春节留港过年可加积分(附细则)

导语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张家港市支持企业稳岗留工、鼓励新市民留港过年十条措施的通知》(张肺炎防控〔2021〕4号)精神,对2021年留在张家港过年的新市民申请积分入学实施加分政策。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张家港市支持企业稳岗留工、鼓励新市民留港过年十条措施的通知》(张肺炎防控〔2021〕4号)精神,对2021年留在张家港过年的新市民申请积分入学实施加分政策,具体如下:

  一、加分标准:

  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加10分。

  二、时间及对象:

  即日起至二月底留在我市的新市民申请2021年积分入学,可以加分。

  三、范围:

  在该时间段内不离开张家港市行政区域。

  四、证明材料:

  以张家港市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平台上的新市民登记信息为准,新市民申请积分入学时通过身份证号自动比对,符合要求的给予加分。

  五、加分使用:

  限2021年新市民积分入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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